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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6-04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 及 5%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收购。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国城矿业股份 11,701,739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合计持股比例由 65.99%下降至 65.00%,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城矿业”)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持有本公司股份 466,139,24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9.33%)的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0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1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建新集团自 2026 年 5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国城矿业股份 2,304,000 股,占国城矿业总股本的 0.19%。公司控股股东 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合计持股比例从 66.18%下降至 65.99%,权益 变动触及 1%的整倍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47)。 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通知,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建新 集团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国城矿业 股份 11,701,739 股,占国城矿业总股本的 0.99%。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建新集团合计持股比例从 65.99%下降至 65.00%,权益变动触及 1%及 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 368 号绿谷信息产业园绿谷一号楼 2002-2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滨河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 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建新集团通过证券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国城矿业股份 11,701,739 权益变动过程 股,占国城矿业总股本的 0.99%。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建新集团合计持股比例从 65.99%下降至 65.00%,权益变动触及 1% 及 5%的整倍数。 股票简称 国城矿业 股票代码 000688 变动方向 一致行动人 上升□ 下降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1,701,739 0.99 合 计 11,701,739 0.9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 其他 □(请注明) 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城集团 318,160,511 26.85 318,160,511 26.85 建新集团 463,835,241 39.14 452,133,502 38.15 合计持有股份 781,995,752 65.99 770,294,013 65.00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是 否□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建新集团因经营资金需求,自 2026 年 5 月 21 日起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 承诺、意向、计划 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000 股(不超过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11%)。本次减持情况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 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是□ 否 等规定的情况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是□ 否 权的股份 注:上表中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未实施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 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